注:本文大体是我对未明子视频做的笔记
首先是两种庸俗理解:
这两种理解的问题在于它们对“同一”的把握不够彻底,始终认为「思」和「在」之间还有一个界限,因而需要一个 identification (同一化)的过程使得「思」与「在」真正同一。问题首先是,这个界限是哪里来的?以及谁来“驱动”或“执行”这个所谓的 identification 过程呢?
对于第一个问题,我们采取现象学的态度,把这个界限进行悬置,仅仅将它视作场域内的一个要素,然后进行重新解读。对于第二个问题,可以通过以下两种(看似不同实则非常类似的)进路进行解读而得到某种回答。
「思」|「在」之间的界限(“|”)是一种分裂,它导向了某种康德意义上的不可知论。而在黑格尔辩证法的视角下,它实际上是「在」自身的分裂——「在」由于无法把握自己,在本体论化的过程中失败,于是甩出了认识论试图对本体论进行某种把握,而这个认识论把握的无能,归根结底是本体论的失败。
以下是我对此粗略的图解:
小方块们代表着“前本体论”的一些东西,它们尝试“把握自身”、“集合化自身”、“本体论化自身”,于是派出一个特殊的黑方块去尝试执行这个“本体论化程序”。实际上,黑方块就是这个程序,或者说就是「本体论」。「本体论」程序试图把一切“前本体论”的数据统统本体论化,但它在某个节点失败了(比如,在本体论化自身的时候),为了排查原因,需要有另一个程序对这个「本体论」程序本身进行 debug。这个新程序叫「认识论」(以黑圈表示),它代表了「思」,这个「思」与「在」是同质的,它们都由“前本体论”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辩证运动产生出来。对「本体论」进行“认识”的主体就是与「实体」同质的「主体」。
这个解读的赌注在于,由于「思」和「在」的同质,一切认识论上的无能,都可以回溯到本体论的失败和残缺上去。
现象学中的「现象」分为「意向性」(主体侧)与「意向对象」(实体侧)。相比辩证法解读来说,现象学的视角更加简明——对自然态度下的表象世界进行悬置(加括号),这一操作能够保留其中所有的规定性和结构。悬置起来的东西成为叫做「在」的「意向对象」,而与之对应的「意向性」成为一个“高阶的”、“超越的”「我思」剩余下来,这个「我思」由于与「在」的同质性,可以切入到被悬置的表现世界「在」中。
「现象」不仅仅是表象,更是使得表象背后的本质能被「直观」到的必要依赖。本质是一种“去表象化”的现象,而“去表象化”靠「本质直观」实现。
「思」类比 Program,「在」类比 Data。「思」与「在」的同质性在一些计算机的“本体论层次”是毋庸置疑的,比如最低级的 bits,比如操作系统内的文件系统。在 Functional Programming 中,Program 作为特殊的 Data 能被更高阶的 Program 作为输入和输出把握,比如解释器 interpreters、静态分析器 static analysers、编译器 compilers 等等。例如有一个试图计算系统中所有文件大小的程序P
,当它出现故障(本体论化失败)需要 debug 时,一个静态分析器乃至程序员的思考(认识论维度)就会被产生出来,并尝试进行介入修复。当分析器也出问题、或者程序员的思考也无法把问题想明白的时候,就把责任甩回本体论P
本身——该考虑它是不是应该被推翻重写、甚至对它的目的进行重新思考了。